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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生书城 -> 都市言情 -> 猜心

正文 尾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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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纽约回来后,常欣觉得她已经摆脱自卑的情结了,跟樊隽的感情也一直很稳定。她回到台北之后继续当记者,在工作中觉得自己个性也变得成熟多了。

    常欣曾经在采访工作中,巧遇当年那个她一直很在意的电梯美女。她们在电梯前再度交错而过,她看到美女对着她只是淡淡的一笑,眼神里没有任何情绪。那一刻,她终于释然,觉得那一笑之中,所有与她有过交集的过往都已云淡风轻。她也回以美女一个诚挚微笑,祝福她。

    一年之后,他们只通知少数亲友,在双方父母见证下举行了简单的婚礼。因为常欣威胁樊隽,说太繁复的礼节让她忍受不了,结婚典礼上可能会演出落跑新娘的戏码。

    新婚之夜,常欣紧张得躲在床被下假寐。樊隽也跟着她躲进被子里,两个人像孩子一样,玩起猫捉老鼠的游戏。

    “樊隽,我告诉你喔…”常欣躲着他的吻,被他吻得不停发笑。

    樊隽圈着常欣的腰,正纵情肆虐她的唇,大手沿着睡衣下摆探进她滑腻的身子。看她似乎还搞不清楚状况,于是放慢挑逗的速度。

    “嘘…别说话…我想好好吻你…放轻松…”樊隽哄着常欣,发觉自己似乎比她的呼>吸>凝重。

    “等一等嘛!你先听我说话嘛…”常欣娇笑,干脆坐起身,双手圈着樊隽的脖子,让他不得不停下来。

    樊隽开始怀疑,他们的新婚之夜她不会是要他当柳下惠,让他整夜被欲火焚身吧?于是只好停下动作,好好盘问她。

    “亲爱的老婆,不管你要跟我说什么,我现在只能告诉你,我要你,很想很想的那种!”樊隽用很磁性的声音腻在她耳边说道,舌头轻轻地舔着常欣的耳垂,好像把她当一道很可口的点心。

    “先听人家说嘛…我遇见你学妹了…”常欣娇喘着说道。她要是再不说,樊隽恐怕会先封住她的嘴吧,一被他吻得全身酥软,要吐出几个简单的字又突然变得很艰难。

    “哪个学妹?常欣,你不乖,新婚之夜你还关心别人,你就不关心你最爱的老公快要欲火焚身了吗?”樊隽双臂圈着她,发现他的温柔攻势无效,看来只能听她说完她想说的话了。

    “就是那个电梯美女嘛!你不想知道我遇到她的事吗?”

    常欣笑盈盈地问他,看得樊隽心里直发冷。新婚之夜,他最不想听到的就是让他痛苦好一阵子的罪魁祸首。

    “不想!一丁点也不想知道,除非你还在吃醋,准备跟我翻旧账!”樊隽学她撒娇,手指轻轻抚弄她柔细的发丝。

    “人家才不会那么小气,现在还跟你吃这种醋。我是要告诉你,我们曾经在电梯前又遇见了。swisen.com当她对我笑时,我知道她是祝福我们的!”常欣轻声地说道,看着樊隽的眼神里有着满溢的幸福。

    “当初不晓得是谁把我的亲爱老婆气得跑到大老远躲起来痛哭咧!你现在才晓得她当初是故意的吧!”樊隽笑着说道,用手指轻点她小巧的鼻尖。

    “人家就是笨嘛!你还笑我…”常欣不好意思地说道。

    “是喔,你还不忘记要损我这个爱惨你的超级笨蛋。那你说要怎么补偿我?我想想,罚你每天吻我十次!”樊隽偏着头说道,才一转眼,发现常欣已经脱离他的怀抱之外。

    “我不依!你又开始小气起来了,哪有人提这种惩罚的嘛!要是每天吻你十次,不就每天头晕晕的,怎么思考…”常欣害臊地说道。

    “好!那改罚我每天吻你十次,好不好?今晚是我们的新婚之夜,你让我好好爱你,好吗?”樊隽轻声哄着常欣,伸出手又把她拥人怀里。

    这一次他没等她反应,直接封住她的唇,阻止她继续发表高见,耽误他们的良辰。

    “那…不是…一样…”常欣喘着气说,只能在脑袋还能正常运转时吐出这几个字。然后她又觉得醺醺然,像喝醉酒一样,整个身体都在发热,身上的睡衣不知觉中已经褪到脚边了。

    樊隽继续很有耐性地挑逗她,慢慢点燃她的热情,在阵阵喘息声中,让她正式升格成女人。

    樊隽抱着她,浓情<img src="image/mijpg">意地告诉她,他们镶着心型钻戒的结婚戒指是他的心意;她的戒指镶着他的心,而他的戒指也镶着她的心,合起来便象征着他们的爱情。

    夜阑人静,倦怠的新人熄了灯相拥而眠。梳妆台上的两颗心型戒指闪烁着幸福的光芒,仿佛诉说着爱情的两颗心…

    全书完

    后  记

    为什么要写这样的故事呢?话说某日某大学同学打电话跟我畅谈人生,忽而有感而发地说起了大学时代的一些人、事、物,一时之间觉得好像记忆断层般,脸上比现很尴尬的三条线(还好我同学看不到)——真的有发生过他说的这些事吗?然后呢?我开始发动那个脑皮质下的老古董搜寻引擎,翻箱倒柜把大学里面曾经发生过的趣事找出来,于是就决定开始以大学生活为背景,写一个很生活化的女主角。

    这一本书的女主角简直可以用超级白目来形容,孩子气就算了,还非常不体贴,更谈不上什么温柔。然后我偏头想一想,那她到底有什么侵点?她的优点大概也就是缺点啦!个性很直接的结果就是很少考虑别人的想法,白目可是个性很开朗,肚子饿了会贴墙倒立的女生,很让人匪夷所思吧!就是这种白目让男主角简直快抓狂,但是也是因为这样的。单纯,让男主角回过头来看看她的可爱。

    人们常说,初恋最美也最难忘,所以我写这样一个很清新、很单纯的初恋情事。然后我在二十一世纪初的这一年,左想想、右想想,想起了念大学的一些事情,到底在我曾就读的那一所美丽校园里,是不是也曾经在许多人的故事中插了一角,或者与别人错身而过呢?

    大学时代忙碌的程度筒直可以用抢时间来形容,平均睡眠时间不到六小时,念书的时间就是夹缝中的空闲,忙到很少找得到人。大二时,为了抢时间念书,干脆躲在宿舍中闭关,电话不接、不睡觉、不吃饭,卯起来没命地念书;考完试之后又像个死人一样倒在床上睡个天荒地老,管它是不是被当了!这种事情做多了,也会碰到鬼的。有一次被我同学抓到我正躲在寝室没命地念书,因为她被我室友骗了,以为我真的不在,想说把要给我的东西交给我室友,没想到居然看到我在书桌前用功。然后我就被耻笑了很久,因为她看到我那么狼狈、头发没梳、像一世纪没睡一样地在啃着书本。

    功课好不用担心被当的人,当然不能了解我的悲惨啊!以前人家说,大学是任你玩四年,根本是在骗你好好去考大学。念了大学之后,能不能玩到毕业,耶!请各凭本事,自己看着办。每次考完一个大考,熬完一个没命的夜,我就会像又死里逃生一样,觉得自己像打不死的蟑螂,下次再继续和那一点也不可爱的厚厚原文书、和叠得像山一般高的写报告用的参考书籍你依我侬。

    到底大学时期我都在干些什么呢?书是临时抱佛脚念的、参加的社团只有办活动时才会参与,平常根本只能用飘鸟社社员来形容——东边飞飞,西边停停。那到底在忙什么呢?其实,我也很纳闷,为什么总有忙不完的杂事?没什么时间关心别人,甚至连别人的故事我也没时间参与,所以我始终只是个路人甲吧!当我同学和我叙旧时,真的很尴尬咧!我总不能很得意地告诉他,我晚上不睡觉,隔天早上翘课,是因为整晚打电动,累到睡死在寝室吧!(我这种生活方式是完全错误的,不良行为请勿模仿。)所以我体认到每一段过程都应该好好地、慢慢地欣赏沿途的风景,留下美好的人生记忆。

    我认为每段爱情理都需要有两颗真诚的心,爱情里面少了任何一颗心都是不完整的。每一段美丽的交集都必须是真诚的,否则只会为彼此带来伤害罢了。爱一个人是需要勇气的,当鼓足这分勇气去争取爱情时,我相信只要真诚,一定可以感动另一颗心。

    每次很丧气,或者朋友、同学不如意时,我总会想起一句话:“当你相信你可以办到时,全世界的人都会联合起来帮你。因为一种信念,所以才能产生足够的勇气!

    这一本书写的时间没有拖太久,主要是因为本人缺钱,所以把簿簿的一页架构章节找出来,用着半夜不睡觉打电动的那股毅力,终于写完啦!完成时的感觉,老实说,我终于可以相信为什么会有作者喜欢用混的。因为写到一半时,真的很想用混的(啊,请者千万不要骂我,我也是千万个不得已。)

    至于我为什么缺钱呢?因为突然想起欠了我那亲爱的老弟一笔债,快到清偿期限了,所以才会开始努力写稿子。言情小说还真不太好写,为端正风俗。所以煽情的不要写,太血腥又暴力的文字不要出现,只能写惟美浪漫的情节。这个很像以前看漫画的时候,作者最好每页多画一点美美插画一样,人物也是浪漫惟美,像天使下凡一般。

    每次上班摸鱼赶稿,被同事看到时,同事甲总喜欢说:他要当书中帅帅的男主角,叫我要把他写进去。笔者当时正在酝酿的浪漫情节可能就在这一句话中,当场变成库斯拉造迅猛能的恐怖画面,一点也惟美不起来,还要干笑两声,拜托他不要来搅局。至于同事甲到底帅不帅呢?这个…我只能说他很有内在美。

    笔者觉得言情小说家之路真是不太好走,二十一世纪开始的第一年,笔者的身体竟然像豆腐做的一样,脆弱得大小病一起来,然后还要在寒流来的夜晚,敲着键盘写稿子,支持我的就是那股不想欠债的信念啦!真是太伟大了,相信只要想到欠债半夜会做噩梦,就算咳嗽、流鼻水得厉害,也会很努力地窝在书桌前敲着可爱的键盘。

    同学甲还曾经十分兴致高昂地要我以同班同学的浪漫情事为题材,写一本很惟美的言情小说。这时候,笔者脸上又冒出尴尬的三条线,只想大声说,真是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啊!(这时候配乐最好放王菲唱的《笑忘书》)。笔者才不会来到把大学时代跑去帮人家敲边鼓的糗事写出来列!

    听说序是要作者写创作动机,我想我的创作动机就是大学生活太美好了,简直混到不知年月日,校园美、景致佳,在那里谈个恋爱,真的很像漫画中不食人间烟火的超级惟美画面。虽然加此,我在那里过活时,可是完全不能不食人间烟人,所以大学时代身兼数职,可谓抢钱一族。当我看到日剧《大和拜金女》时,简直像看到鬼一样,完全不能想象那种败家的德性。

    说到这,我得告诉各位,我的偶像是森永爱的漫画《贫穷贵公子》里的主角,因为真的太传神了,那是我永远渴望而不可及的境界啊!因为大学时代实在是太忙着打工了,我同学跑来跟我说,每次遇到我,只有三种情况,正在打工、打工途中、收工回家(休息睡觉中),他没见过有人这么喜欢打工的。因为这么努力的结果,就莫名其妙被同学称为“清教徒”——其实我应该庆幸他们没叫我”小犹太”笔者现在的脸上又出现三条线,笑得很尴尬。

    笔者今年诸事不顺,最讨厌的胃病复发,痛到只能抱着胃在床上打滚。什么刺激性的食物都沾不得,只能很悲惨地喝那种很稀很稀的粥。当人连吃东西的自由都没有,人生怎么会是彩色的呢?所以我觉得人生最大的财富就是健康,生活要正常规律,才能常保身体安康。

    好像所有的作者写书都会有感谢词,那我也应景一下。我在此要大大感谢出版社的照顾与抬爱,还有所有愿意花点时间翻阅这本小说的各位读者大人。

    最后,水色祝福诸位二十一世纪健康平安。wwwcom</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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