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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生书城 -> 玄幻魔法 -> 花羡人间四丁目

正文 蓝颜也祸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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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孔荻没有戴墨镜,穿着休闲,双手插在裤兜里悠闲的走过,成为了唐小维窗前第一百四十个经过的人,如果不是他行动自如,唐小维或许会以为,他是店里橱窗内不小心跑出去的模特,修长的身线和温雅的气质,像是时尚杂志的平面模特,每个与他擦肩的人都会情不自禁的回头再看几眼。()

    他本来已经走过了橱窗,却不知道什么引起了他的兴趣,他退回来,站在了唐小维的面前。

    她看着他,他看着她,隔着玻璃,两两相望。

    唐小维只知道别人叫那些好看的男人为帅哥或者美男,但再次见到孔荻后,第一次认真的看他,她觉得这两个词都不足以形容他,完美的脸型,好看的眉眼,微抿的嘴唇……

    终于相信唐琳和陈瑾旭没有夸大其词了,一直觉得他们将孔荻说的太传奇,直到见到孔荻后,唐小维突然理解了那些为他疯狂的人。

    人都说,红颜祸水,后来,唐小维在孔荻身上深刻的体会到,蓝颜祸起水来红颜都可望而不可及。

    孔荻站在外面,看着唐小维,唐小维也不动,两人对视良久,久到唐小维开始以为,孔荻是不是也把她当做了橱窗里的模特了。

    不知道何时,孔荻向前跨了一步,蹲到窗边,嘴角微微噙了一丝笑,“我记得你。”他的声音不大,却很清晰,即使隔着窗子,唐小维也听的一清二楚。

    ‘我记得你。’这样一句在别人看来再普通不过的话,从孔荻嘴里说出来,是基本不可能的,但是他却说了。

    很多熟悉孔荻的人知道他们认识的过程后,都十分诧异,而在唐小维了解了孔荻后,她想起这句话时,觉得当时真应该感到荣幸,可偏偏这时候的她,丝毫没觉得有什么。

    孔荻这个异类,毛病不少,最让人熟知的,一、讨厌女人;二、不记人。

    而唐小维这个女人,孔荻见过一次就记住了,并且主动说了话。

    关于这事儿,孔荻后来解释说,总有那么一个人,让你相信命运,让你相信彼此是为对方而生的,他和唐小维的遇见是命中注定,而他一见到她,就感觉到了。

    孔荻就那样蹲在橱窗前,这样一个谁做谁怂的动作,让他做起来竟然有另一种感觉,他比任何人蹲的都好看,唐小维研究了一下,觉得这个‘蹲’做得好不好看,主要取决于腿,孔荻蹲的之所以好看是因为人家腿长,笔直笔直的两条长腿不管蜷着还是伸着,都是风景。

    当然,唐小维有幸,在以后,还见识过这两条腿跪着,岔开跪着……咳!

    俩人继续对视,孔荻说完那句话后就再也没说话,静静的看着橱窗后伸直双腿坐着的唐小维,唐小维平时没事儿就喜欢不说话的看着人,这毛病其实很让人抓狂,唐琳就明确表示过吃不消,而孔荻似乎不受影响,气定神闲。

    棋逢对手的唐小维,喜欢此刻的感觉,有人安静的陪在身边的感觉。

    “你还记得我吗?”孔荻的声音再次传来。

    她点点头。

    孔荻笑起来,让后面的霓虹灯都要失去颜色的笑,从透明的玻璃窗外毫不遮掩的冲击着唐小维的视觉,“我就知道,见过孔荻的人怎么会忘记呢。”

    唐小维也跟着笑,她喜欢他的骄傲,她觉得,他就应该是这样的。

    两人相视而笑的时候,好像有人在远处叫他,孔荻站起身,手扶着玻璃窗,居高临下,他微微笑着,“再见。”

    唐小维没有说话,只是看着他,她不喜欢这两个字,也从不说。

    孔荻没有在意唐小维的沉默,转身离开。

    ————————————————我是盼望再次见面的分割线————————————

    国庆七天长假来临,唐琳依旧毫无音信,唐小维回过一次唐家,十月一日是家庭日,七大姑八大姨的都聚集在一起,唐小维去吃了顿饭,打听了一下唐琳,她对家里的交代是出国旅游。

    唐小维当然不信,她曾试图去唐琳经常去的酒找她,却被要求看身份证。

    她依旧在服装店打工,依旧在不忙的时候坐在橱窗里,却再没遇见过孔荻,她想再次遇见他,她知道,孔荻一定见过唐琳。

    可是在每天那样的期盼后,她都快忘了最初等他的目的,到底是因为找唐琳而等还是为了见他而等。

    国庆第三天,刘妈妈刘爸爸带着刘恩琪去旅游,唐小维不用去店里帮忙,就真的孤单下来了。

    她每天一个人呆在屋子里看电视,看到电视机开始发烫后,她找出以前的碟片,用电脑把和唐琳一起看过的电影重新看了一遍后,又重新看了一遍《哈利波特》一到七部,并在小天狼星死的时候狠狠的哭了几个小时。

    于是,唐小维的国庆就在这样单调的生活中过了几天后,她觉得自己要是再在屋里待下去就要疯了,她打电话找了还算说过几句话的陈瑾旭。

    陈瑾旭很惊讶唐小维竟然能给她打电话,而她找她只是约她逛街。

    “你姐还没回来?”两人停在商场一个专卖店门前,陈瑾旭边向里边走边问。

    “没有。”唐小维跟着走进去。

    服务生怀疑的看了看陈瑾旭和唐小维,有些不情愿的跟在她们身后,服务热情一点也不高涨。

    陈瑾旭拿起一个裤子,“好看吗?”

    唐小维点点头。

    陈瑾旭拿起商标,唐小维跟着看了一眼,说,“我买不起,你买得起就买。”

    陈瑾旭笑笑,“你都买不起,我怎么买得起。”

    两人的对话让后面的导购员彻底失去了兴趣,翻翻白眼直想离开。

    “那个大衣真好看。”陈瑾旭突然惊呼一声,跑到另一边,摸着一个浅粉色的大衣,舍不得放手。

    唐小维兴趣缺缺的点了下头,陈瑾旭也不在意,唐小维喜欢比较中性或者可爱款的衣服,这么淑女的她看不上也正常。

    “小姐,那是限量版的,本店只有一件,而且价钱很高。”导购直言不讳,意思再明白不过,你们买不起别在这浪费时间了。

    陈瑾旭对唐小维撇撇嘴。

    “这个大衣帮我包起来。”一个年轻女孩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陈瑾旭身边,一副大款挥金如土的样子。

    两人抬头看去,那女孩斜瞟了瞟陈瑾旭,十分挑衅。

    “这衣服是我先看上的。”陈瑾旭阻止欢天喜地要去装衣服的导购,回视那女孩。

    “你看上能怎么样,买得起么?”那女孩毫不示弱,“别以为你看上的什么都是你的,想要还得有这个条件。”

    “韩子安就是我看上的,而且他是我的,方佳你有这个条件吗?”陈瑾旭嗤笑一声。

    原来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看来两人针锋相对是因为男人。

    方佳脸色白了白,目露凶光,“包起来听到没,马上包起来,刷卡!”

    好几个服务生都已经聚集到了这边,方佳语气十分不善,她们估量了两方的实力后,决定马上给方佳包衣服。

    “方佳,我们有事儿先走了。”

    一个有些不耐烦的声音从门口传来,转头看去,一时间店里悄无声息。

    门口走进来的不是别人,正是方铎和孔荻。

    这两个人站哪都是一幅画,而画总是让人欣赏的,现在店里的服务员也忘了去包衣服了,只记得了欣赏。

    说话的是方铎,他率先走了进来,因为冲着方佳去的,所以首先注意到的是站在方佳旁边的陈瑾旭,他似乎回忆了一下,“你不是前段时间总跟着我们家孔荻跑的小姑娘么。”

    看看人家那话说的,我们家孔荻,人家语气友善,字里行间却暗含嘲讽,陈瑾旭没有说话,有些不在意,而孔荻,有些莫名的看了看方铎,表情迷茫。

    方铎笑了笑,对陈瑾旭解释,“他不记人。”

    话音刚落,孔荻就走到了不远处站着的唐小维身边,他笑的很温暖,因为腿长个子高,他微微的躬身与唐小维平视,“我们又见面了。”

    唐小维看着他,笑弯了眼睛。

    方铎显得有些惊讶,不可置信的看了看孔荻,又看了看唐小维,抿紧了嘴。

    陈瑾旭看着方铎,嘴角露出了一丝不明所以的笑。

    很多年后,陈瑾旭被爱情弄到遍体鳞伤,于是她经常一副看透人世情爱悲欢的样子,每每有人问她是不是一点都不相信爱情,她总会想起这样一幅画面,一个高挑帅气的男人双手插在裤兜弓着身子满眼笑意的看着一个穿着背带裤短头发的可爱女孩,那女孩微抬着头也是满眼笑意,颊边的酒窝深深特别好看,他们眼中的温暖充满了整个空间,一瞬间犹如漫山遍野花开遍,仿佛世界美好的一片晴明。

    要不是亲眼见过这样的两个人,或许在她经历过那些事后,定然不会相信人间有真爱这种话,但是,她终究亲眼见过爱情,怎么会不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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