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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生书城 -> 玄幻魔法 -> 快穿之叫妈妈

正文 102、寡妇养女记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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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丫在屋子里听到外面的动静,激动的脸都红了, 只是她还是有点怀疑, 毕竟娘现在和之前的反差实在太大了!让她不敢相信。(手机阅读请访问m.k6uk.com)

    毕竟还小, 心思什么的都摆在脸上, 李苏一眼就看出了她心里的想法,便绞尽脑汁的解释道:“娘之前那叫示弱。之前你爹不在家,我们孤儿寡母的,不能和他们硬着来。原想着你爹回来了就好了, 谁知道你爹命苦,没能回来。”说到这里, 李苏适时低头抹起了眼泪。

    提到亲爹,二丫也红了眼眶, 爹在家的时候, 还是很疼爱她的。而且, 爹在家的时候,爷奶只是说话难听,不敢这么过分的。为什么爹死的那么早啊!

    李苏擦了擦眼泪,接着说道,“你爹才死, 也不能在这个时候和他们正面冲突。不然吐沫星子就能淹死我们娘俩。我就想着,再忍忍, 好歹把你爹送走了。只是,想和他们闹,还需要个理由。恰好, 你奶提出要卖了你给达哥儿换聘金,我想着,机会来了。你看,今天我这么一闹,日后你爷奶若是再想摆弄我们,就没那么简单了。这就叫好钢要用在刀刃上!”

    二丫毕竟还小,虽然聪慧,但还远远没有小说里那般心机过人,心狠手辣,她想了想,好像是这样没错!便懵懂的点了点头。

    李苏松了口气,她最怕的就是遇到这种聪明人,总感觉脑子不够用!小说里,王斯琴并不是女主,只是个女配,出场次数也不多。不过却是以狠毒出名的。

    小说里王斯琴,只是个青楼女子,因长得漂亮,又多才多艺,被捧为花魁。其实她是个细作,从小就被一个姓江的富商买下了,精心培养,想将她当做讨好达官贵人的工具。

    可王斯琴却是个有心计的,她不甘心成为别人手里的一把刀。在她被江富商送给知府大人,而知府大人十分喜欢她之后,她毫不犹豫的出卖了她原来的主人。给知府大人出了个主意,随便找了个理由,将江家的家产查抄了,江姓富商被关入狱,最后死在了牢里。

    而小说的男主就是江姓富商的儿子。他为了替父报仇,隐姓埋名,勤学苦读,参加科举,姻缘巧合之下,结识了微服私访的皇帝和公主。最后男主在皇帝的暗中帮助下,成功的替父平反,将当年的知府如今的户部侍郎拉下了马!从他的口中,男主得知了当年的事都是那个叫王斯琴的女人唆使的。

    而此时的王斯琴却成了摄政王的新宠,碍于礼法,摄政王不敢将她纳入府中,却在外置了所宅子,将她养在那里,十分宠爱。据说摄政王很尊重她的意见,她胆子也很大,卖官鬻爵的事都敢做。

    男主越调查,越觉得这个女人实在心狠手辣,视人命如草芥,但凡得罪过她的人,都没有好下场,轻则丧命,重则家破人亡。她曾经在一场宴会中,因为一个七品小官的夫人和她穿了同样的衣服,就当场命人扒了她的衣服,扔到了河里。逼得那名夫人羞愤自尽。又比如,她曾经被一个有孕在身的夫人背后嘲讽生不出孩子,就直接命人剖开了那名夫人的肚子,将孩子生生挖了出来,母子俱亡。这样的事不胜枚举,最恶毒的是,据说她昔年曾委身于一个游击将军,为了帮助游击将军上位,甚至教唆游击将军假冒军功,屠杀了边境一个叫上林村几百条人命。种种恶行,不胜枚举。

    男主知道的最多,就越发坚定要除掉这个恶毒的女人,为父报仇。但是要除掉这个女人,就势必要搬到她的靠山,摄政王。

    而此时,男主已经和皇帝成为了莫逆之交。二人携手,在朝堂上和摄政王斗智斗勇,中间掺杂着各种爱恨情仇。故事的最后,当然是正义战胜了邪恶,男主最后协助皇上彻底铲除了摄政王一党,助皇上亲政。最后还迎娶了公主,成为皇帝的妹夫,走上了人生巅峰。

    而王斯琴,则在摄政王倒台之后,被男主一剑穿心,杀死了。死之后,尸体被丢在了乱葬岗,被野狗啃噬,死无全尸。

    想到这里,李苏叹了口气,其实,小说里王斯琴虽然心狠手辣,可很多事只是人云亦云,并不是她做的。大多数事情,都是小皇帝为了诋毁摄政王的名声,故意命人散布的谣言。

    只是有一件事,的的确确是王斯琴做的,就是唆使游击将军假冒军功,屠杀了上林村的几百条人命。

    李苏想到这里,眼神复杂的看了看二丫一眼。这孩子,还真记仇啊!算了,现在她来了,想必小说里的情节应该不会在上演了。她打算老老实实带着二丫在上林村窝着,什么知府啊富商啊摄政王啊皇帝啊,爱咋咋地吧!

    李苏看了看自己和二丫,这是几天没洗澡了啊!脏死了。“好了,既然起来了,赶紧吃早饭吧,吃完早饭,娘烧点热水,咱娘俩好好洗个澡。”

    一说早饭,李苏和二丫的肚子就咕咕叫了起来。然后李苏才想起来,她们家好像没什么吃的。家里的田亩都在王大山和王大郎名下,原本属于王二郞名下的几亩山田,也被王大山以王二郞不在家的理由被夺了去,租给旁人种了。她们母女俩没有任何收入来源,吃的粮食也是王大山和王方氏看心情好坏送来的。

    因为要卖二丫的事,王方氏已经几天没送粮食过来了。而且,看着情况,以后估计也不会送了。

    李苏蹙眉,“好孩子,先忍忍,回头娘再想想办法。”

    “娘,我们可以去山上摘些野果子吃,我知道哪里有野果子。运气好的话,还能捉到野鸡吃。”二丫想了半天,才犹豫着说道。之前,娘一直埋头做针线,换的钱都给了奶。可奶那边的粮食却是有一顿没一顿,虽然娘每次都先紧着她吃,可她还是会饿。有时候她饿狠了,就跑到山上去摘野果子吃。其实她也很害怕的,都说山上有野兽。可是虽然害怕野兽,可她想活着!

    山上!李苏眼前一亮,她力大如牛的技能终于有了用武之处了!打猎!她可以上山打猎,然后用猎物却集市上换取粮食啊。

    “好孩子,娘知道了。我去挑水,你关好门,咱俩先洗个澡再说。”说完李苏就风风火火去了院子里,拿着扁担和水桶,准备去村口的水井那边挑水。

    李苏原以为,凭着自己力大如牛的技能,挑水这样的小事还不是手到拈来。谁知道,根本不是这么回事。她空有一身力气,却拿那个扁担没有办法,那个扁担滑溜溜的,根本不听使唤。原主原本也是个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人,这些活她也没做过,一点经验都没有。

    李苏折腾了半天,水撒了大半。她都想扔掉扁担,直接拎回去算了。

    这时,一个一直在旁边看热闹的大婶笑着走过来,“二郎媳妇,扁担不是这么挑的。你得这么来,得用这里用劲。”边说边自己给李苏做示范。

    李苏点点头,然后自己试了一下,果然,这次稳稳当当的将水挑起来了。

    不过,桶里的水只有一小半了,李苏又放下来,将桶里的水加满,大婶笑道:“一半就一半,水这么满,你能挑的动吗?”

    话音刚落,李苏已经稳稳当当的将水挑了起来,走出好几步了。

    那个大婶惊讶瞪大了嘴巴,果真是人不可貌相啊!这二郎媳妇瘦瘦弱弱的,没想到力气居然这么大。不过想想也是,二郎在家的时候,最疼爱媳妇闺女,哪舍得让媳妇做粗活啊。

    如今二郎不在了,公婆又是个黑心眼的,可不得自己立起来了嘛!大婶唏嘘不已。

    那头,二丫见她娘出去一趟,果真挑了满满两大通水回来,惊讶的眼睛都快瞪出来了。爹在世时,家里的水缸都是爹负责挑满的,爹去打仗之后,家里的水没人挑了,都是她和她娘两个人一起一桶一桶拎回来的。如今,她娘竟然一个人挑了两桶水,这怎么不让她惊讶!

    李苏放下水桶,刚想将水倒进水缸里,可是看着水缸,洁癖发作了,太脏了,她索性倒了半桶水,将水缸仔细刷了一遍,又将盖子也洗刷了一边,还嫌不足,想着以后要是有时间,得将这盖子放进热水里煮一煮才行!

    李苏又来回跑了四五趟,才将水缸挑满。然后准备刷锅烧水。忽然听到身后有啜泣声,她扭头一看,二丫捂着嘴看着她哭。

    “怎么了这是?”李苏问道。

    “娘,你的肩膀,磨出血了!”二丫心疼的看着李苏的肩膀,娘以前从来没做过这些粗活,要不是为了她,娘也······

    肩膀?李苏没留意,被二丫这么一说,她扭头去看,果然,肩膀上的衣服已经磨破了,有血迹渗了出来。

    李苏这才感觉到疼痛,忍不住蹙眉,原主这身子也太娇弱了吧?“没事,待会上点药就好了。你赶紧去引火,咱们烧水。”

    二丫擦擦眼泪,跑去了灶台后,开始熟练的引火烧锅。

    脏,太脏了!李苏看着澡盆里黑漆漆的水,忍不住蹙眉,这该有多久没洗澡了啊!李苏有心再多洗几次,无奈锅里没热水了。

    李苏蹙眉,这么洗澡太费劲了,算了,慢慢来吧。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扁担真不是那么好挑的,没试过的人不知道,我小学五六年级的时候,帮我奶挑过一次菜,太累,肩膀好疼,掌握不了平衡。尤其是用扁担挑着东西上下坡的时候,很困难,一般人真的玩不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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