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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生书城 -> 玄幻魔法 -> 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

正文 111、第一百一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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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首饰对叶队长和王翠芬的冲击力实在太大了一些, 想想就知道了,叶家这样的“大户人家”,王翠芬都只有一对银耳环,整天当宝贝似的舍不得戴,要是换成金耳环,在他们这就完全可以当传家宝供起来啦。(www.K6uk.Com)

    叶小妹这个首饰盒里,还不只一件金首饰, 而是整整五件套,耳环项链戒指应有尽有!

    结个婚给了那么多的彩礼不够, 还准备金饰五件套,这到底是什么样的家庭。

    可以说宋家的礼物和彩礼全都加起来,都不如这套金首饰对叶队长和王翠芬的冲击力来得大。原本他们还想端着老丈人和丈母娘的架子, 把婚期往后压一压, 小宋是小辈,再心急也得听他们的安排。反正他们好不容易把闺女养这么大, 可不想随随便便就把她送出门。

    但是现在看看这套金首饰,人家小宋想娶十个二十个媳妇都够了,他们还想端着架子拿乔?王翠芬和叶队长光是想想都透着亏心,再也没法提农忙的事了。现在是忙, 但也没忙到不可开交的地步, 至少过了三月以后才会忙得没功夫管其他什么事, 这中间还有一个多月,够他们嫁闺女了。

    夫妻俩对视一眼,再也不叫宋清徽回屋睡觉了, 三人重新坐下来商量大事。

    叶小妹当然不知道堂屋的动静,她在自己屋里舒舒服服的睡大觉呢。叶小妹本来还担心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在宋奶奶家里睡惯了柔软的大床,如今回到家里可能要适应一段时间呢。

    事实上她已经没有当豌豆公主的命了,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回到睡了一年多的房间,竟然一点都没觉得不适应,倒头没几分钟就睡着了,然后一夜好眠,醒来又是一个艳阳高照上午。

    当叶小妹神清气爽的从床上爬起来时,叶家其他人,包括宋清徽在内,全都已经捧着碗在院子里吃早饭了。

    今天叶家早饭破天荒的吃米饭。乡下早饭基本上都是粥或者红薯,吃干饭算是特别正式的,只有过年走亲戚才有这种待遇。不过是宋清徽是准姑爷,第一次在岳家吃早饭,王翠芬也给了他最高级别的待遇。

    叶小妹当然不会在意大家吃饭不等她这种小事,只要不少她吃的就行,因此闻着从大家饭碗里飘来的香味,她麻溜的跑去刷牙洗脸。在北京的日子是吃香喝辣了,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宋奶奶家里没有香喷喷的腊肉和香肠,叶小妹之前还不觉得想念,如今闻着熟悉的味道才觉得口水都要掉下来了,飞一般的刷牙洗脸然后吃饭。

    由于王翠芬他们都在院子里吃饭,叶小妹端着不到一碗饭偷偷夹了三块腊肉。他们家的腊肉切得比较大一块,像王翠芬这种吃菜省的人,一块腊肉她能吃掉两碗饭,叶小妹也就是仗着他们不注意才敢夹这么多,明面上摆一块腊肉,剩下两块埋在碗底下,叶小妹对自己的机智表示佩服。

    事实上,王翠芬不用进去盯着她,远远回头看到她鬼鬼祟祟的动作,就已经猜到这傻丫头在玩什么把戏了,只是看在她在婆家表现好的份上没点破而已,就连林红梅和宋秀秀,也只是欲言又止的看了小姑子好几眼,最后跟王翠芬一样视而不见了。

    没人点破,叶小妹还以为自己的动作天衣无缝,偷吃成功当然很开心了,更开心的是吃完饭,宋大哥竟然还没回知青点,她心情特别好的朝他走过去,“宋大哥,已经回家了,把我的小金库还给我吧。”

    话刚落音,就看到宋大哥颇为尴尬的看了她一眼,叶小妹立刻有种不好的预感,下一秒就听到他说:“你的首饰和红包是吗?我昨天晚上顺手给叶婶了。”

    叶小妹瞬间傻眼:“你说什么?”

    宋清徽满脸无辜的解释道:“昨天你睡的太早,我怕自己最后忘了,索性就让叶婶帮我转交给你。”

    叶小妹才不听他的理由,她都快气炸了,出尔反尔是宋清徽在她心里俨然已经成了渣男,义愤填膺的叶小妹努力手撕渣男:“枉我这么信任你,你居然出卖……”

    话还没说完,后脑勺被不轻不重的敲了一下,王翠芬不知何时来到她身后,瞪了她一眼,“小宋怎么就出卖你了,难道我还会昧下你的东西不成?”

    “再说了,这么贵重的东西不交给我们保管,你自己弄丢了怎么办?”

    王翠芬还觉得宋清徽干得漂亮,要是让他们家小妹做主,搞不好到她嫁人那一天,他们都不知道亲家私底下准备了这么多好东西,全让小妹一个人藏起来了!所以叶小妹控诉宋清徽,王翠芬话里话外都在维护他。

    渣男是撕不成了,叶小妹决定暂时偃旗息鼓了,转头先跟她娘据理力争,“你确定只是帮我保管?”

    王翠芬都快被她气笑了,反问道:“我说不是你会肯吗?”

    “不肯。”叶小妹诚实的摇头,傻子才会答应这种血本无归的买卖呢。

    她的诚恳让王翠芬忍不住直翻白眼,但还是出声道:“那不就结了。”

    既然王翠芬同志这么坚持只是帮她保管小金库,叶小妹也就礼貌性的信了,然后理直气壮的要求道:“那就先帮我保管红包嘛,首饰我想要拿出来戴的。”

    王翠芬闻言诧异的看了小闺女一眼,既没说可以也没有说不行,而是用一种意味不明的眼神看着她问:“你想什么时候戴?”

    叶小妹也不是真的无法无天,至少看得出王翠芬同志现在的眼神很不友好,就是那种“分分钟打断腿”的眼神。但她又不想那么快认怂,这样显得她太没面子了,所以叶小妹梗着脖子弱弱的道:“今……明天,我明天戴总行吧!”

    “不行。”王翠芬斩钉截铁,心里简直哭笑不得,没想到傻闺女还真敢说,没事戴金首饰出去招摇过市?想得真美!

    仿佛知道叶小妹心里的不服气,王翠芬一口否决后,又面无表情的道:“哪天都不行,你给我安分一点,等你们结婚的时候,这些东西我自然会交到你手上!”

    也就是说,结婚之前她是别想着穿金戴银了。

    叶小妹倍受打击。

    放完狠话,王翠芬直接转身去忙了,根本没有给叶小妹撒娇的机会,决绝的背影也标志着她无可转圜的态度。

    叶小妹计划落空,也转身气呼呼的向罪魁祸首控诉道:“都是你干的好事,我以后再也不相信你……”大猪蹄子!最后四个字还没说出口,宋清徽已经很真诚的上前,继续认错,“对不起小妹,是我考虑不周。”

    宋清徽的歉意是真心的,他嘴上说着自己不是故意的,实际上到底是有意还是无意,他自己心里最清楚,目的是达成了,多少有点辜负了小妹的信任,只能努力挽回自己的形象,不动声色的对叶小妹道:“对了小妹,昨晚我跟叶叔叶婶商量了,他们同意这两天就去买砖头和水泥回来,修你要的那个厕所。”

    “你知道的,本来叶叔是打算先忙地里的活,至少要到五六月以后才弄这个的……”宋清徽深谙语言的艺术,没有说自己是如何让叶队长改变主意的云云,不过该属于他的功劳却一点不少。

    宋清徽也一点都不心虚。本来按照叶叔的意思,婚期可以提前,厕所这种东西就没必要了,又不是没地方上茅厕,为了让他父母安心,等有时间再来搞都行。只是他知道叶小妹最惦记的还是新厕所,他若能让叶叔提前动工,起码能“戴罪立功”,让叶小妹不再抓着他把她的小金库捅到叶叔叶婶跟前的事不放,所以昨天晚上,他又费了很大的力成功说服叶叔叶婶,最后回屋睡觉都快到十二点了。

    他的努力还是有回报,叶小妹听到可以修厕所了,果然当下收起了悲愤的眼神,惊喜的问,“真的吗?”

    由于宋清徽的提醒,她这会儿也想起了队长父亲对乡亲们说的话——队长父亲都打算忙完这阵才办喜酒了,五六月以后再给她修厕所也很符合他的作风。

    多亏了宋大哥三寸不烂之舌,让她能提前几个月就享受到新厕所的福利,叶小妹想了想,决定原谅他这次的失误了。但她丑话也说在前面,“要是我娘出尔反尔,最后不把小金库还给我,那我还得继续找你算账。”

    叶小妹患得患失,宋清徽倒是很信任叶队长和王翠芬,他们并不是见钱眼开的人,既然叶婶说了只是保管,结婚那天一定会把东西都给小妹的。

    不过相信归相信,看着满脸傲娇的叶小妹,宋清徽却没这么跟她讲,而是轻声道:“如果叶婶出尔反尔,作为赔偿,我把自己的私房钱给你保管?”

    叶小妹眼睛唰地一亮,这个可以有啊。刚想跟宋大哥拉钩上吊定下来,在一旁看他们窃窃私语好半天的叶军华看不下去了,突然出声道:“宋……清徽,你说的厕所要做多大的?我们一起去量下面积吧,不然都不知道该买多少转回来砌墙。”

    纵然叶三哥到现在叫宋清徽的全名,还是免不了有点尴尬,但也改变不了他跟宋清徽“身份”已经发生改变的事实,“三舅哥”喊自己,当妹夫的当然也要听话,宋清徽很是配合的过去了。

    叶小妹小小的失望了一下,不过想到马上就要盖厕所了,又变得高兴起来,乐颠颠跟着他们一起去量面积了。

    叶家院子够大,新厕所就不是像叶小妹想象的那样可以弄在自己房间里,而是修在了院子里,这样全家都可以很方便的使用新厕所。当然叶小妹的房间也很大,加个厕所一点都不拥挤,只是由于宋清徽说服叶队长的理由太过“大公无私”,他说想在婚前为岳家尽一份心,不能搞得自己两手空空住到丈母娘家里来,虽然他知道叶叔叶婶不是这种斤斤计较的人,但时间长了外人也会说闲话。

    叶队长和王翠芬一听是这个道理,年轻人都要面子,结婚后,女婿跟小闺女一起住娘家,在外人看来多少有点“入赘”的意思,他们确实不是小气的人,可家里还有两个小心眼的儿媳妇,谁知道时间长了以后,老大家的和老二家的听着外面的流言,会不会又有小心思呢?

    想到这里,王翠芬和叶队长就觉得不如按照小宋的意思来,赶在办酒前帮他们家盖个厕所,装修一下小妹的屋子,顺便再添点别的东西,那就不是两手空空住进来了,大家都能看到他的心意,有他花的这些钱,去别家借住个三五年都够了,这下哪个长舌妇好意思说小宋是白吃白住的上门女婿?

    但凡宋家条件差一点,叶队长都会很坚定的否决他这个办法,可是这段时间他们被未来亲家冲击了那么多回,已经对宋家的家底有了更清晰的认知,花点九牛一毛的钱,能堵住那帮长舌妇的嘴,叶队长和王翠芬都觉得很值了。

    至于时间问题,婚期都依着小宋的意思提前了几个月,也就不在意其他了。

    做出决定后,王翠芬和叶队长这就开始为嫁闺女忙活起来了,早上叶小妹还没起来,王翠芬已经跟附近的乡亲打了一圈招呼,大意就是过两天家里动工盖个小屋子,力气大的小伙子们都来帮忙,别的家里没有,但是年还没过完,一天两顿饭肯定是有鱼有肉招待云云。

    不是王翠芬小气,请人盖房子还舍不得工钱,这是他们当地的惯例,乡下人家习惯了你帮我、我帮你,家家户户都有需要邻里乡亲帮忙的时候,盖房子请队里人帮工,只需要好酒好菜和白米饭招待着就成了,真要算了工钱,说不定还有人举报你走资派呢。

    但是在王翠芬心里,好酒好菜和白米饭招待帮工的后生,她依然很心疼的,越是力气大的饭量也越大,请人家帮忙还不能苛刻伙食,白米饭得让人敞开肚皮吃到饱,一天天这么吃下来,得花多少钱啊!依着她的习惯,盖这么小的屋子真的用不着再请人,老大老二那把子力气就尽够了,再不行,把大伯家几个侄子拉过来帮忙,都是身强体壮的小伙子,哪能盖不起小宋要的小屋子?

    可是他们时间有限,得趁着地里的活还没开始,让队里的后生们都来家里帮忙,越早把这个厕所盖起来越好,这样才不会耽误办酒席,光自家几个人干还真的够呛,小宋说的这个厕所很费事,不是盖个屋子就完事的,得先挖个地下粪池还要再盖起来,上面装城里的那什么蹲便器,为了保持干净,墙得粉一遍,地上要铺水泥,还要装玻璃窗户,能开窗通风才不会臭。

    除了这个厕所,小宋又说了,他父母还坚持要把他跟小妹的“婚房”装修好,没有瓷砖,至少要铺下水泥地和刷刷墙,不能委屈了小妹,所以就不用搞几次了,盖厕所的时候顺便把小妹屋子也弄一下。这个工作量又要延长好多天了。

    宋清徽还很孝顺的要给王翠芬和叶队长的屋子也装修一下,被夫妻俩义正言辞的拒绝了。王翠芬听他讲的大工程就头疼,也云里雾里的听不懂,但至少有一点她听懂了,亲家为了娶他们家小妹,是真的费了很多心思,亲家都这么用心,他们不能拦着啊,说到底都是为孩子好,王翠芬只得早早准备起来了,一边召集青壮们,一边跟亲朋好友打招呼,盖房子和办喜酒赶在了一起,他们家准备的酒菜就不够用了。

    好在孩子他爹面子大,借肉什么的也很少落空的,只要提前跟关系好的这几家打过招呼就行了。

    这样一来,动静就有点闹太大了,七姑八婆们对这种事最是敏感,叶小妹还在边上乐呵呵看哥哥们找位置和量面积的时候,已经有好几拨人上门来打听消息了,王翠芬端着队长媳妇的架子,滴水不漏的笑道:“叫人帮工做什么?当然是孩子结婚要用了,我跟孩子他爹都说让他们婚后就住家里,反正家里也住得下,小宋非说不能空手住进来,他父母也是厚道的人,坚持不能委屈了小妹,就只能随小宋的意思把房子整一整,最要紧是小妹的屋子刷一刷,铺个水泥地,像城里那样弄得干干净净的,住着也舒服……”

    也有人问的直接,“嫂子,我怎么听人说小妹马上就要出嫁了,好像就是下个月?”

    对方猜的太准,王翠芬也不好否认,索性笑道:“对啊,到时候手忙脚乱,你们可要来帮帮忙啊。”

    这时就有人问为什么跟队长说的时间不一样了,王翠芬淡定的解释道:“嗨,我跟孩子他爹觉得五六月时间上更宽裕,大家也能宽松些,这不还没来得及跟亲家通气吗?小宋也是心眼实,你们走了以后才说实话,他家里专门算过日子,二月二十这个日子特别好,拜托我们就在这个日子办喜事。结婚本来就是两家人的事,亲家这么厚道,对小妹也用心,我们总不能连这种小事都不答应吧?早结晚结都是要结的嘛,喜事总要两家都皆大欢喜才好。”

    王翠芬说得轻描淡写,其实这个理由是叶队长想了一晚上才想出来的,他本来放话要五六月办喜事的,一晚上就把日子提前了好几个月,队长父亲也是要面子的人,不能让大家觉得是他上赶着嫁闺女,所以就只能把亲家拉出来当挡箭牌。

    叶队长不上赶着嫁闺女,那就是北京公婆上赶着娶媳妇了,众人听得可就太意外了,队长家的小闺女到底有何能耐,让人家见惯了大世面的首都人都对她如此稀罕?便有人忍不住望向宋清徽,“宋知青,你们家对小妹可真满意啊。”

    宋清徽也是现在才知道婚期提前的“原因”,丈母娘的面子当然也要给,所以他很是配合的在旁边笑:“家里的长辈都很喜欢小妹,要不是离得实在太远,父母工作也忙的话,他们都想抽空过来参加婚礼了。”

    宋爸爸宋妈妈到底有没有表达过这个意思,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了,反正双岗大队的队员不认识他父母,不出意外的话他们这辈子都不会有交集,那还不是由着他这张嘴?在讨好丈母娘的这条路上,宋清徽坑爹坑妈起来都毫不手软。

    七姑八婆们闻言又是一轮羡慕嫉妒恨,看着叶小妹的眼神都像是在看王母娘娘座下下凡的小仙女,她们眼拙没见过世面,才不知道叶小妹好在哪里,人宋知青的父母总不会看走眼,这丫头看来是真的很有出息啊。

    众人看小闺女的眼神越发敬仰,王翠芬当然也就更爽了,所以看着宋清徽的眼神也更加慈祥和蔼,恨不得把他当亲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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