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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生书城 -> 玄幻魔法 -> 神木青山

正文 第101章 狼皮蜥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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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林云哭笑不得,在金甲巨球里哆嗦着,开动脑筋不停思考。

    摆在他面前,有两条路,第一,就是踏着金甲巨球直接滚,有多远逃多远,以后再也不见;第二,就是和这美女讲道理,毕竟,这荒原上,再要找这么一池子好水,实在是难哪。第一条路虽然无耻,可也干脆,第二条路尽管麻烦,却也可以解决自己的大问题。

    清洗这么多的皮,炮制一番再做衣服,怎么着也得在这里呆上好几天。

    林云眼里放光,脸上露出奸笑,迅速想到了第三条路,那就是赖皮。不说行也不说不行,也不走,有什么事,只管拖下去,直到这女子不耐烦,先走了,也就万事大吉了!这真是个好主意啊,林云二话不说,便在金甲巨球里打起坐来,一时清光大盛,气定神闲。

    时间很快过去,第二天清晨。

    啊,这傻姑娘……怎么还在啊!林云尴尬地看见,蓝衣女子在另一座石头上,打坐修行,浑身水蓝色的灵力丝丝流淌,那境界,实实在在看起来比王贠丹高深得多,真是筑基境第三层!

    蓝衣女子睁开眼来,朝林云微微一笑。

    “早啊,哥哥!”

    “小爷我可没答应你啊,而且,这一夜的沉默,也并不是默认啊……姑娘,还请自重。”

    “哼,不做我哥哥,信不信本姑娘马上把你喂蛇!”

    林云顿时就傻了。他脑子里甚至有一个念头,这姑娘倘若是妖兽多好……那就可以像巨蜥一般,斩而杀之了,虽然这么漂亮的妖兽,杀起来,有点儿于心不忍。m4xs.com唉,这人形妖兽,实在是不好对付啊。

    千万不要说行,也不要说不行,只管拖下去。

    林云抱定这个宗旨,目中无人地看向远方。这种赶上门来求人做的哥哥,傻子才做呢,就算这妹子是天仙,那也不成,小爷我怎么说也是有原则的人,不能心里装着罗旭日,身上穿着张小贝,手里还要牵一个。

    两人一时无话。

    蓝衣女子一夜思量,似乎也抱定了一个宗旨,这事,懒得解释了,本姑娘打定的主意,断然没有更改的道理,就凭这凝气十层的家伙,又凭什么能逃出本姑娘的手掌心?叫你做哥哥,只不过是个表面借口罢了。

    不得不说,这想法就有些不妙了。

    林云心里十分郁闷。这姑娘实在霸道,难道真如她所说,这池子里有什么东西,被我吸收了,以至于她要跟在我身边,偷偷放我的血?真是岂有此理。算了,懒得理她!

    林云打定主意,看着东边的太阳即将升起,便开始了他一天的忙碌。

    他穿着小裤衩,光着身子,开始一张一张地洗涮蜥甲,洗刷狼皮,在所有石头上摆了个满满当当,在蓝衣女子无比讶异的表情中,端坐在石头上,晒着太阳,自顾自地练气。近三百张蜥甲,五十来张狼皮,连池水都被他洗臭了。

    这小子出手阔气啊!而且,身上还是穿着那条丑不拉几的裤衩,还真是个怪人!

    蓝衣女子脸上露出古怪。

    虽然他冲撞了本姑娘练功,把那水里的冰蛟生机液所化的灵力和香雾给吸走了近乎一半,可只要他能时常呆在我身边,那也足够本姑娘修炼秘术的了。只不过这个秘密要是告诉了他,后果如何,实在难说,不如就这样吧,反正本姑娘也只是口头叫声哥哥,找个理由腻在他身边罢了……也不吃亏。只可恨这家伙,昨天似乎真看到了什么,真是羞死人了!

    蓝衣女子嫣然一笑,声音甜美之极。

    “哥哥,妹妹我叫王海桐,金刀峡人氏,今年十四岁,你怎么称呼啊?”

    “首先,我不是你的哥哥,姑娘万万不可如此称呼。其次,我叫林云,是燕子岭的人,现在也才十四岁而已,姑娘不必客气。”

    林云冷冷回答道。鉴于张小贝一贯是个爱自称姐姐的人,林云这回,对王海桐如此乖巧地自称妹妹,也就抱了几分警惕,人善被人欺,礼数过多,束手束脚,也不是好事。

    “哎呀呀,原来我哥哥,就是那个六门第一的神木门小天才呀!”

    王海桐脸上的笑意更深了。

    林云简直无可奈何,摇了摇头,没有理会,继续运气。

    一日无话。

    两人竟然各忙各的,十分有默契。林云把自己那几百块皮翻了又翻,晒了又晒,对这高原的阳光,十分满意。而王海桐,对林云偷吸了灵力和香雾之后,身上散发出来的生机,也是十分满意,不断倒弄她那些五颜六色的珠子,如若细看的话,那些珠子里,涌动的,全是密密麻麻极其细小的灵蛇。

    林云在湖边一连呆了三天,终于开始动工,收拾他的蜥甲和狼皮。

    虽然没有合适的线材,可也耐不住这小木匠聪明,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他把两块蜥甲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切割成圆片状,再从圆片从外向里连续一圈一圈地旋下,就得到了两股长长的皮绳,这皮绳十分柔韧和结实,他又用灵力炼制一番,把这细绳收缩得更细,更紧致,也就可以使用了。

    在王海桐无比莫名的惊诧中,他再次连声大呼“要死了!要死了!要死了!”,然后躲进了金甲巨球里,用灵力触须的光团照明,也用灵力触须打孔,再用皮绳穿缀,打结,半天过去,便给自己做好了一套皮甲,好在那些小狼皮,毛没那么硬,除掉那些刺人的些许狼毫,穿在身上,倒也舒服。

    “哈哈哈……小爷我终于不用穿着小裤衩,闯荡落日山啦!”

    鉴于这成就,实在是来之不易,林云甚至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穿着崭新的,纯手工打造的狼皮蜥甲,在王海桐面前,摆了几个酷酷的姿势。果然这装扮,比起那条小裤衩,好看多了。蜥甲炼制后,变得薄而柔韧,一颗颗黑亮的突起,闪耀着一层清光,看起来,倒有几分粗犷和野性,肩头和边缘露出灰黄的狼毛,竟然透出一丝铁骨柔情。

    “哥哥这套行头,还真令人刮目相看啊,妹妹佩服……”

    王海桐的脸上,露出浓浓的笑意,微不可查地闪过一丝钦佩。

    这笑意捕捉在林云的眼里,又是那古怪的感觉,就是一边简单到幼稚,一边高深到可怕,叫人难以捉摸。这更加坚定了林云,拖下去,找个时机溜走的决心。数日相处,林云也看得出来,这绝色女子,一尘不染,除了修行就是修行,呆在身边倒也没有恶意。可她本领又高,人又漂亮,为什么老腻在自己身边?这样子没完没了下去,身边多一个尾巴,此番历练,碍手碍脚,可就要被搅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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