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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生书城 -> 玄幻魔法 -> 神男,逃出入森林

正文 第2章 ,山外有山:莲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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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山外有山

    帅司机浑身微微颤抖,仍犹豫着不脱裤子。www.kmwx.net

    鲜怡俊带着威胁的口气:“是不是想感受一下小妹妹的拳头。”

    对方微微低着头,显得非常尴尬。

    “我一拳出去能把你打晕,那时候别怪我狠毒,说不定把你直接扔进白龙江。”鲜怡俊当然没有那么歹毒,他是在吓唬对方。

    帅司机磨磨蹭蹭地脱去裤子,只剩下内裤。帅司机吓坏了,小弟弟却没被吓住,如半截木棍躲在内裤。

    鲜怡俊拾起地上的树枝,在帅司机的内裤上拨弄了一下,嘲讽道:“呵,还搭起‘帐篷’了。这么小,没有用吧?”

    “你放过我吧。”被一个比自己岁数小的人欺负,帅司机羞的不敢看对方。

    “把兜里的东西全掏出来。”鲜怡俊命令道。

    帅司机抬头望着对方,惊异道:“小兄弟,你还要抢劫啊?你的胃口太大了吧,这可是要坐牢的。”

    “少费话,快掏!”

    “好吧,我把钱全给你,还有手表,”他蹲在地上一边掏兜里东西,一边说着真心话,“你放过我吧,我不会告发你的。”

    “我没有你那么傻,我不干犯法的事,”鲜怡俊讽刺了一句,又下命令,“把衣服和裤子用皮带绑起来。”

    对方嗫嚅道:“为什么?”

    鲜怡俊不耐烦地说:“叫你绑你就绑,那来的费话。”

    帅司机苦丧着脸动手绑好衣裤,蹲在地上,垂头丧气。

    鲜怡俊用树枝把绑好的衣裤拨弄了几下,确定绑结实了,命令道:“把衣服扔进白龙江。”

    帅司机显然没有想到对方的这一招:“为什么啊?”

    “你长得这么帅,就是衣服太土太旧,爷看着不喜欢。”他说的跟真的一样,“离县城不远了,买上一套时髦的。”

    帅司机辩解道:“这身衣服是新买的,价钱很贵的。”

    鲜怡俊冷笑一声道:“不管新旧,样式不好看,爷不喜欢。”

    帅司机嘟囔道:“干吗要你喜欢啊?”

    “你不是看上爷了吗?那也要爷喜欢你才行。”

    “那是我们看错人了。”

    “我管你对错,反正爷开始喜欢你了,谁让你长得这么帅气。”

    “小兄弟,你长得这么美,不能这么变态,这样下去会害了你。”

    “我要先把你害了,然后再考虑自己。”

    “我俩无怨无仇你干吗要害我?”

    “我喜欢你啊,你干吗要长得这么帅?”

    “爹妈给的,由不得自己。”

    “模样由不得自己,怎么做人那是你的事。快把衣服扔进江里。”

    帅司机没有办法,只好双手抱起衣服,使劲抛进江中,然后很快又蹲在地上,这是因为他面对一个男人搭“帐篷”,羞得无地之容,只有蹲下对方才看不见他的“帐篷”。

    鲜怡俊弯腰用手拍了下对方的脸颊,浪声道:“这就对了,下次要穿时髦一点,美女也许会真的爱上你。”

    帅司机缓慢地说:“我长着么大从来不受人欺负,你把我欺负好了。”

    “爷欺负你了吗?这叫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

    “那我走了,叫别人看见不好。”帅司机站起身就要溜。

    鲜怡俊只是轻轻的一脚,就把司机踹倒在地,然后望也不望他一眼,扬长而去。

    帅司机收拾了钱和别的东西,爬起来快速跑向公路,慌里慌张地钻进汽车驾驶室……。

    鲜怡俊看着汽车驶远了,这才朝场部走去,心里充满了报复后的快感。尽管他知道在这个季节不穿衣服无大碍,也知道另一司机在前面等待,可毕竟出了一口恶气,浑身感到轻松自在。

    鲜怡俊十二岁那年家里出了点事,迫使他外出流浪。有一天他遭遇两个人欺负,被一路过的老年道士救下,并收他为徒学武术。

    鲜怡俊最拿手的招术就是拳击对方的胃部。这一招看似简单,其实不易,要练习好多年。在对方一再躲避,连连还手,或对打的情况下,是很难找准胃部的,就算你能找准,拳头无劲也起不了多大作用。

    鲜怡俊很早就打沙袋,现在仍在吊打沙袋,多少年来至少打烂了五六个沙袋。他还把书摆放在凳子上,自己坐在一边用拳头连续击打书面,击碎的书不计其数。

    如果遇上武林高手,拳击胃部那是很难做到的,自身还会受到伤害。所以,鲜怡俊除了拳击胃部这一拿手戏,还有较强的综合武功。不过话说回来,拳击胃部只是解片刻的危难,起缓冲的作用,对人体造不成伤害。当然了,如果真要伤害对方也很简单,一拳让你胃疼难忍,然后轻易用武力致伤你。

    鲜怡俊没有机会遇上武林高手,他和一般人交手从来没有吃过亏。别人躲不过胃上的一拳。那个剧疼使人无法站立,当即就让你蹲在地上。

    鲜怡俊悠闲地走着,心里的那个爽快是无法形容的,面部的傲气也是无法掩饰的。自己长得俊美,全林场找不出第二个,这话是他从女工人那里听来的。他还有较强的武功,他认定全场没人是他的对手。他甚至觉得自己是一个完美的男人。

    场部周边的山太亲近了,把地面挤成窄小的峡谷,多是成排的平房,也有零星小屋,和育苗队相比,这里算得上是小镇,几乎所有的空间都有人影晃动。

    正是上班时间,路上行人三五成群,朝不同方位走去。

    鲜怡俊只觉得眼睛一亮,发现一个身材高大健美,面庞俊朗的小伙子大步流星走来。他穿着浅灰色的直筒裤,白色衬衣掖在裤子里,淡蓝色马甲。他走路很精神,昂首挺胸,目不旁视,那架式好像步行千儿八百路也不在话下。

    鲜怡俊长这么大,得到多少的人的赞美,吸引了多少惊叹的目光。然而,眼前走过的小伙子竟然没有望他一眼,不知是对方傲慢,还是装作没看见。

    小伙子身高在一米八以上,而鲜怡俊身高勉强一米七。这使他感到有点沮丧,还有一点点的自惭形秽。还有一点也让他心里黯然伤感,那就是自己走路绝对没有这个小伙子帅气。他不明白对方为啥那么精神那么地潇洒?以致自己汗颜。

    鲜怡俊缓过神来,下意识地朝小伙子走去的方向奔去。小伙子已不知去向。他心里竟然空荡荡的难受,有那么一点点的遗憾,霎时感觉大地上美好的事物淡化了。

    鲜怡俊以前由于受过同性的骚扰,从来没有交往同性朋友的意愿,和育苗队的年轻人也保持着一定的距离。然而,自从见了那位极品帅哥,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对同性产生了好感,第一次想强烈地结识对方。

    鲜怡俊的傲气消退不少,再也不敢自认为是完美男人了。他有了一个不可告人的秘密,那就是每个星期天去场部,目的就是和那个小伙子相遇。过了四五个周日,他愿望没能达到,心里很是失落惆怅,怨命运不公,即然不能结交,又何必相逢呢?

    作者精心创作的纯文学作品“香巴拉:林海绝唱”同步于“银河文学”。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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