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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生书城 -> 玄幻魔法 -> 佛系少女升职记

正文 第二百一十五章、匹夫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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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在于……

    青铜树大爷发微信来,问:今晚是回来吃饭不?今晚老汉给你露一手,做羊肉泡馍。

    没想到青铜树大爷还会做饭来着,晚晚赶紧回复:回去回去,我一下班就回去。有辣椒油吗?

    青铜树大爷秒回:当然有。老汉自己炸的。

    唔,莫非这辣椒油的秘诀是从青铜树上掰一片叶子下来?晚晚摇晃摇晃自己的脑袋,赶紧把这可怕的脑洞关上了。

    可是晚晚下班的时候又出了一桩新闻。美院门口那几家文具店,要倒闭了!

    哎呀,晚晚看着新闻里发的照片,果然是,美术学院门口那几家卖文具的平房外面都写着大大的拆字,而并不是老板跟着姨子跑了。看着那个拆字外面圆圆的红圈,晚晚笑的非常之猥琐。

    晚晚两眼放光的奔着外面飞奔而去,内心狂笑:老子我今天要去挖人!

    那几家文具店拆了,原来的老板或许会另选铺面,或许会就此转行,晚晚在里面转了好几个钟头,终于有家店的老板推荐了个瘦瘦高高的学生模样的女孩子给她,说:“大学毕业,刚考上研究生,在我这里打工兼职,孩子不算能说会道,但是ga活踏实。你乐意的话,带走吧。”

    其实这个女孩子不是很合晚晚心意,毕竟做销售的顶要紧的就是亲和力强而且能说会道。

    女孩子好像明白了晚晚的意思,低头,搓着衣角。

    真的不是……非常理想啊。

    老板又帮姑娘说了不少好话,晚晚犹豫了一下,仔细看看那老板,又看看那姑娘,再三确定他俩之间没有啥亲属关系之后,问姑娘越不愿意来纪念品店里……

    “只能算是实习。”晚晚说这话的尽量板着面孔,并且把这姑娘想象成她不喜欢的那些旧同事,好装出一副晚娘脸来。

    姑娘点点头,还是很害羞的样子。

    晚晚:。。。

    她好像做了个错误的决定唉……

    不过也还好,好歹只是实习而已……

    唏嘘……她果然已经朝心狠手辣的资本家发展了。

    这么折腾完了,回到家里,都已经是八点半,晚晚进门就把自己当大件行李往门口一摆,戎芥哼哼唧唧的过来帮她脱外套,换鞋子。

    晚晚其实也没有那么惨啦,不过她刚才到楼下才想起来,自己说过要回来吃晚饭来着,为了让青铜树大爷先消消火气,她赶紧卖惨,还没到门口就哼哼起来。

    戎芥“啪”的拍了她igu一下,晚晚一蹦三尺高,对着戎芥的脸就上下其手,偶吼吼吼,戎芥虽然长得威严,但是脸上肉嘟嘟的,手感非常不错啊……

    “青铜树大爷他出国旅游了。”戎芥抱着晚晚到餐桌上,桌上摆着一只比她脸还大的碗,里面是香喷喷的羊肉泡馍。旁边糖蒜辣椒俱全。

    晚晚心花怒放,一下子就扑上去了,边吃边说:“这味道真不多,是青铜树大爷做的?”

    然后晚晚就发现海碗底下有个条,写的是:这是点的外卖,丫的叫你食言,

    晚晚:。。。

    摔,怎么不按套路出牌啊?晚晚气哼哼的把泡馍往嘴里塞,觉得青铜树大爷的字不是一般的潦草啊。

    青铜树大爷反正是经常去旅游的,戎芥说老爷子这次去的比较远,是去埃塞俄比亚看东非大裂谷动物迁移了……

    晚晚默默翻了个白眼,用筷子敲敲碗,说:“你这,你这这记性也太差了,大爷绝对不是去东非大裂谷看动物大迁移,人家动物前移是六月!现在才刚二月好伐!”

    戎芥把筷子给她摆好喽:“哦,那就是去瑞士雪了。哈哈哈哈哈,现在东欧的景色特别美。”

    晚晚:“瑞士在北欧。”

    戎芥吃了一瓣糖蒜,说:“哦。我记错了。”

    晚晚又说:“我刚才在楼底下,挺金龙他们说,颜真卿走了?这颜真卿来过?”

    戎芥ga咳两声。

    晚晚接着说:“据说还是本人不是器灵。”

    戎芥又ga咳两声,一拍桌子,金龙从桌子底下跑到了吊灯上面。

    晚晚又问:“听说颜真卿是山东人?”

    戎芥看着吊灯说:“山东临淄人。”

    晚晚又吃了一块泡馍,味道真心不错,这次泡馍店起码把上面那层厚厚的羊油撇清了。

    晚晚又说:“他怎么来这的?”

    器灵她见多了,活人可见的少。她倒是之前听说沙漠深处的河公主有一把玉石琵琶,弹奏的时候乾坤颠倒,可以回溯时光。是不是就是通过那玩意儿把人弄回来的啊。

    戎芥哈哈哈哈哈ga笑数声,特别正经的说:“就是那huk的西餐厅开张了,请他来给题字,就是题个字。”

    晚晚:“那huk可太不懂行情了。”

    这泡馍太好吃了,连鹌鹑蛋都是在羊肉汤里泡久了特别入味儿。她特别想学电视剧里蹲着吃。

    晚晚接茬说:“颜真卿的字太端正了,放在餐厅里看着不放松啊,其实还是用赵孟頫的好。”

    戎芥又是ga笑数声。

    晚晚觉得自己说的太片面了,她只是卖过颜真卿《多宝塔》的拓本而已,所以对那种端庄凝重的字体比较熟悉。

    “其实颜真卿写的最好就是……”晚晚正好看见青铜树大爷留下的纸条,举起来,说道:“对了,颜真卿写的最好就是行书,你看这个……”

    晚晚刚要分析青铜树大爷和颜真卿行书的异曲同工之妙,就发现有不明液体从房顶上滴下来了。

    “黄金龙!你丫再往我脸上滴口水!我就把你当泥鳅炖了。”

    戎芥长叹一口气,说:“大爷走的时候,又给你做了两身旗袍,他说一套等你给那谁谁谁当伴娘时穿,另一套等咱俩办事儿时穿。”

    晚晚表面同意,背地里撇撇嘴。青铜树大爷的审美是在太……哎,反正她穿不穿青铜树大爷也未必就会知道。,她真是个机灵鬼。

    金龙扭过头去,ga嚎了几声。

    晚晚又问:“那颜真卿回他那个时代去了吗?”

    戎芥点点头:“回去了。今天下午走的。”

    晚晚轻叹了一声,都说看西厢流泪,为古人担忧。

    “要是我碰上颜大爷,一定告诉他,心卢杞这个人。”晚晚气哼哼的把泡馍扒进嘴里。

    卢杞,其实就是唐代版的秦桧了。这孙子手黑啊。据说这孙子不仅长得丑,心眼儿还。要是哪个妇人笑了他的长相,他就要人家全家倒霉。那什么狂征暴敛,祸乱朝纲,那都可以专门出个《奸臣当道手册》了。后来有一次,颜真卿作为前辈教育他,说你爹是忠贞之士,天下敬仰,你怎么就不能跟你爹学点好呢。

    这卢杞啊,当时连连称是。背地里就给颜真卿下黑手了。

    “其实要我说,颜真卿大爷来了,就别回去了。你说他给自己的兄弟和侄子收尸时得多难受啊。反正我没法想。要是我姐姐和外甥女死了,我满山头去找身体和脑袋,结果扒了三尺地,就找到一脑袋,那我还不得哭死啊。”晚晚唏嘘长叹。然后抽了自己一巴掌,多不吉利的话啊。

    她是个比较有同理心的人。她甚至觉得,对于一个勇敢的人来说,自己死,未必那么恐怖。可是你的亲人死在战乱里,你漫无目的犹如幽魂似的找他们的尸骸……那真的要责问苍天,为何如此残忍,让人受这般锥心之痛了。

    但是颜真卿的兄长死的是真爷们儿,真有种,明知不可为而强为之。要是搁晚晚在安史之乱的时候,安禄山又是拉又是吓的,晚晚腿反正就早都软了。

    戎芥吃了俩花生米,低声说:“他要是不回去,他就不是颜真卿了。”

    晚晚慨叹,是了,就算知道前面是刀山火海,为了自己的国,自己的家,颜真卿还是会义无反顾的前行。

    当年卢杞给颜真卿下套的方式,就是有个叫李希烈的军阀反叛了而朝廷无力评判。卢杞开始给皇帝出馊主意,说这事儿不用出兵马,派一个德高望重的人去劝说即可。然后顺带就推举了颜真卿。

    这主意也忒损了。不是明显把人往火坑里推嘛。搁一百个人,都会选择抗命,但是颜真卿坏就坏在太正直了,接到圣旨,立马就动身去了李希烈部,最后以身殉国。

    他或许是个迂腐的人,那样的国家,那样的皇帝,那样的宰相,不值得他搭上一条性命。但是他也是个勇敢的人。安史之乱时,奸臣当道时,面对叛贼的威胁的时候……这样的勇气,让人敬佩,也让人感叹,如果有一个圣明的君主,他本来应该封侯拜相,荣华富贵的度过这一生,然后在自己的府衙里,在子孙的围绕下闭上眼睛……但是毫无疑问,他让唐代的历史多了一抹壮烈的色彩。

    “维乾元元年,岁次戊戌九月庚午朔三日壬辰,第十三叔银青光禄夫使持节、蒲州诸军事、蒲州刺史、上轻车都尉、丹杨县开国侯真卿,以清酌庶羞,祭于亡侄赠赞善大夫季明之灵。

    惟尔挺生,夙标幼德,宗庙瑚琏,阶庭兰玉,每慰人心,方期戬谷,何图逆贼闲衅,称兵犯顺,尔父竭诚,常山作郡。

    余时受命,亦在平原。仁兄爱我,俾尔传言,尔既归止,爰开土门。土门既开,凶威大蹙。

    贼臣不救,孤城围逼,父陷子死,巢倾卵覆。天不悔祸,谁为荼毒。念尔遘残,百身何赎。呜呼哀哉……”

    《祭侄文稿》的文字并不多,夸奖自己的侄子芝兰玉树,让人喜欢,说了自己兄长在危难关头对自己的惦记,然而,转眼之间,城破,覆巢之下,岂有完卵……这样的痛苦,真是让人肝肠寸断。

    不过……那都是古人的事情了。

    晚晚又说:“那青铜树大爷去几天?”

    戎芥:“十……二十天?”

    晚晚:“到底几天?”

    金龙在灯上,又开始哀嚎:“他为甚要回去!为什么要回去!”

    戎芥叹了口气:“我也不晓得啊。好像他还想坐船去看极光呢……”

    事情就是那么有意思,一个喜欢旅游喜欢逗弄自己孙女的老人,很可能在国难当头的时候,换上戎装,担负上家国天下。很难说他是否真的喜欢这样的生活,但是,那是他的责任。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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